2020临沂费县映文南团结街征收奖励政策是什么

导语 2020年12月7日,临沂费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映文南团结街普通住宅房屋征收奖励办法,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即可获得奖励。

  临沂费县映文南团结街征收奖励办法

  合法普通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的,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奖励:

  1)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按照优惠价结算;

  安置房公摊系数暂定为0.22,公摊面积根据具有合法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实测的面积为准。

  2)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超出安置面积的按照市场优惠价结算;

  3)片区内所有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才生效如有一户被征收人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片区其他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均不生效;

  4)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被征收人要根据通知在7天内腾空房屋,且保证房屋结构、门窗完整,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合格后,发放签订协议奖励10000元、腾空奖励10000元;

  5)被征收人每拖延一天相应扣减腾空奖励1500元,扣完为止,如腾空奖励扣除完毕仍未搬迁腾空,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片区内所有被征收房屋全部拆除后,每户被征收人发放连片奖励5000元;

  7)安置区配建的车位原则上由被征收人根据挑选安置房的先后顺序按照市场优惠价自愿租赁,租完为止。

  注意:在规定期满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被依法征收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本方案所有条款中设定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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