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临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

导语 7月30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租赁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从12个月房租提取限额由10368元(864元/月×12个月)上调至21600元(1800元/月×12个月),详见全文。

  为促进“租购并举”,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租房安居支持作用,根据省住建厅调研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每户12个月房租提取限额由10368元(864元/月×12个月)上调至21600元(1800元/月×12个月),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