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通知
导语 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服务措施:摸排就业意向、开展职业指导、举办职业培训、推送岗位信息、组织招聘会、开展就业援助、保障基本生活等。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文件的落实,结合省就业绩效考核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有效降低失业率,现就进一步加强登记失业人员“1233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目的
进一步打通服务链条、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全市“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降低失业率。
二、服务范围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三、服务内容
由登记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12333”式服务,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
四、服务平台
(一)搭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台帐,查询服务对象、录入服务信息、查看服务结果。查询对象、录入信息的具体操作: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后台受理→经办审核→事项导航→失业管理→失业登记管理→失业人员服务信息登记→选择行政区划、时间段,查询→选择失业登记人员“维护失业人员信息”→失业人员服务信息登记→在“失业服务信息”模块录入服务提供时间、选择服务类别(政策对接、职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无法提供服务)→保存提交。业务完成后可通过以下操作查询服务结果: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经办审核→事项导航→失业管理→失业登记管理→实名登记服务。
(二)构建网格化服务平台。
各县区要以街道(乡镇)为网格单元,按照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将有就业服务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网格管理;也可根据辖区内失业人员数量进一步细化网格到社区(村),为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人社服务专员(或就业服务专员),负责对网格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开展需求调查、动态管理、信息录入、服务对接等服务,建立“一人一策”电子化就业服务台账,实现服务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为失业人员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奠定基础。
五、服务措施
各县区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共青团、残联等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联动协作,建立“摸排、施策、跟进、帮扶”工作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帮扶机制,动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确保为“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和通过当地12333电话等渠道登记的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前综合教育、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等全流程就业创业服务。
一是摸排就业意向。
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与登记失业人员建立定期联系机制,了解就业、创业、培训意向,分类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①通过现场办理失业登记、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推行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进行1次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并录入系统,建立就业服务工作台账。
②鼓励劳动者在临沂政务服务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终端办理失业登记时可同时填写意向信息。
二是开展职业指导。
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介绍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介绍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帮助失业人员确定择业方向、开展求职技巧指导、提出培训建议并对其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对准备自主创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
三是举办职业培训。
指导登记失业人员登录线上培训平台或线下定点培训机构,进行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推荐符合失业人员培训意向的培训课程,让失业人员享受到线上线下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理论培训、开业指导培训、创业实习实训等服务。
四是推送岗位信息。
可通过下列方式将岗位信息提供给登记失业人员,但已经推荐过且未匹配成功的岗位,除招聘条件发生变化外,不得重复推荐。
①将岗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失业人员;
②电话联系失业人员,告知岗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③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打印岗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现场交给失业人员。
五是组织招聘会。
通过电话调查、入企走访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招聘需求信息,根据失业人员就业意向组织用人单位及辖区内失业人员开展专场招聘会,并将招聘会信息通过下列方式提供给失业人员:
①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招聘会时间、地点等信息;
②通过人社部门官网、临沂公共就业平台、电话或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告知招聘会时间、地点等信息;
③通过免费发放招聘海报等方式,将招聘会时间、地点等信息,现场交给失业人员。
六是开展就业援助。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开展心理疏导,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
七是保障基本生活。
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对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稳就业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要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高校等主体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可按规定对提供服务的主体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要组织人社服务专员(或就业服务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多形式业务培训,及时解读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措施,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经办标准与操作流程。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公共就业服务典型。各县区开展“12333”就业服务的过程及成效将进行通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