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临沂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平台操作指南
导语 临沂的小伙伴们看过来!想给电动车升级换代吗?现在机会来啦!临沂市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火热开启,轻松用旧车换新车,还有补贴拿,这等好事别错过,快看看怎么参与吧。
2025临沂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平台操作指南
操作流程
本次补贴活动在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采取先领取补贴资格券,购买时支付立减的方式开展。补贴资金由活动参与销售主体先行垫付,分批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格券即领即用,当日有效。
(一)完成实名认证。消费者在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二)领取资格。消费者在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领取资格券,选择意向销售主体,前往销售主体交售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主体开具回收证明(需销售主体、回收企业盖章)。销售主体对消费者交售的废旧电动自行车按照市场价回收。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主体拍照存档后,交予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双方完善交接手续,建立完整去向信息记录。
(三)查看资格状态。消费者点击进入“补贴券状态查询”界面,查看已领取的补贴资格券及其状态。补贴资格券获取后,当日(即领取之时起至当日23:59:59)内有效,过期后自动失效。失效后,可再次领取。
(四)购新享受立减。领取资格券后,消费者在购置新车支付货款前,主动告知参加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出示资格券,享受支付立减补贴。资格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
(五)提交补贴申请。销售主体收集整理参与活动订单的购买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旧车信息(电池类型*、车牌号、车架号、权属证明*、人车合影照片*)、新车信息(车架号*、电池编号*、电池类型*、产品合格证明*、CCC认证*)、销售信息(新车购置时间*、新购车发票号*、新车市场售价*、使用政府资金补贴金额*)、门店信息(销售企业或门店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收企业(注册名称*)等相关资料,提交至平台待审。(标星号为必填项)
(六)补贴审核发放
1.补贴审核。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参与活动的订单信息及交易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并分批次提交补贴资金审核报告。市商务局分批次组织复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对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无法辨识的,填写审核意见,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信息提交主体,提交主体应按要求在分批次审核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视为放弃。对上传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错补、漏补,或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消费者违规领取补贴等资金损失的,销售主体应承担相应责任。
2.补贴发放。补贴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并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补贴款拨付至销售主体。为减轻销售主体垫资压力,在加强过程监管、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可按规定采取提前预拨资金、滚动兑付资金等方式拨付补贴款。
(七)其他说明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平台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2.参与活动时,消费者一次只能购买1辆电动自行车,不得将多辆一起结算。如违反活动规则,有关部门和销售主体有权拒绝该消费者继续参与活动。
3.参与活动的订单须开具正规发票,每张发票对应1辆电动自行车(发票开具日期在活动实施期内);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且与实名认证的消费者身份信息一致;发票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与政府补贴金额之和(不得扣减旧车回收金额);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区(开发区)、享受政府资金补贴金额、新车品牌、电池类型、新车型号等信息。
4.发生退货时,销售主体须以原渠道返回方式进行退款,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通过其他方式退款。退款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含补贴资金)。退货时补贴已拨付至销售主体的,应按照原渠道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还至指定账户。退货完成后,消费者的补贴资格自动恢复。
5.活动参与主体须专账核算活动期间的销售收入和纳税情况;具备垫资能力和补贴兑现等待承受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者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销售信息、门店信息、回收企业信息等。
6.销售主体应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废旧车辆和电池的存储场所。应与参与补贴活动的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将回收的废旧车辆及电池交给回收企业进行处置。对于回收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应“一日一清”,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
7.销售主体应签订承诺书(附件1),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将取消补贴资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8.回收企业应签订承诺书(附件2),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及时清运交至销售主体的报废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规范移交给活动公布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严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电动自行车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移出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回收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9.由于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优惠的,由消费者自行负责。
10.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防止骗取补贴行为,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需配合信息采集、产品验证、订单审核审计、抽查验证等工作。
11.对涉嫌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政府补贴的消费者,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优惠,拒绝其参加后续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