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临沂汽车置换补贴条件
导语 2024临沂汽车置换补贴正在火热进行中,在2024年7月25前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置换可享优惠,参与条件详见正文。
起止日期:2024年7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1)对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各市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山东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的消费者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置一辆新乘用车可申请一次补贴。
3)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4)转让是指个人消费者通过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申请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情形),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转让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5)乘用车是指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为新能源乘用车,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
6)政策实施期间,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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