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生证办理须知和注意事项

导语 临沂出生证办理材料:从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来展开;同时补充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注意事项和重要性内容,比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请务必确定新生儿姓名等。

  最新出生证办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首次签发

  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所需材料:

  1、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 首次签发登记表

  3、 新生儿必须取好大名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

  二、补发

  1、父母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场。

  2、个人书面申请(现场领取填写)。

  3、原签发机构(出生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的首签登记表、存根复印件、住院分娩病例复印件(均需盖章)。

  4、新生儿户籍情况。未落户的,提交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已落户的,提交新生儿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补办时间和地点。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兰山区妇幼保健院里院三楼产房门旁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办理。

  联系电话:0539-6378098

  地址:兰山区通达路与成才路向北200米路东

  三、换发

  换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领人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换发时,需提交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等。

  1、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包括私拆副页、乱涂乱改、打印错误、字迹不清、项目不全、严重损坏、未加盖印章、身份证号码或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等);

  2、经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证实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换发时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领证人到原签发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等资料(申请变更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信息的,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签发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换发(已办理出生登记的只换发正页)。

  地址:兰山区通达路与成才路向北200米路东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请务必确定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能更改,签发前请认真对照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实其内容。

  2、《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公安落户、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重要依据和凭证,请妥善保管!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为上户时公安机关裁剪联,请各位家长不要自行裁剪《出生医学证明》副页。若自行裁剪,由此导致不能上户等法律后果自负。

  4、根据省市要求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已启动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请先关注微信健康山东服务号,绑定个人身份信息,按流程提示操作办理)。

  五、《出生医学证明》重要性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出生时间、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状况、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接生医疗机构名称等。《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个身份证明,以后转户口、上学、出国,坐飞机,办理身份证,公证处继承遗产都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需妥善保管,以便日后应用。

  (一)有关其重要性表现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的条件:

  1、已上报;

  2、分娩一年内;

  3、有丈夫身份证号;

  4、父亲母亲证件类型必须是身份证;

  5、已满18周岁。

  (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1、宝宝出生后,新生儿父母到《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

  2、由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信息,由新生儿母亲填写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的相关信息,工整填写完整(用钢笔或碳素笔)。

  3、母亲不能亲自办理者,将助产机构内《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用钢笔或碳素笔)。

  4、原则上一个月之内携带宝宝父母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及上述表格到办证室办理。办证人员电脑录入信息,打印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新生儿姓名在录入《出生医学证明》网络信息系统前,可以修改。一旦录入网络信息系统,确认打印后,不再修改。)

  5、出生《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办理

  6、门诊楼三楼院长办公室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兰山区枣园中心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位于病房楼五楼电梯对过,办公室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省市区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020年12月10日我省启用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系统,全部进行联网办理,进一步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程序。

  科室联系电话:0539-863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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