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导语 临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指南,相关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来了,详情请看正文!!!!

租赁自住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

三、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申请材料

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方可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类卡);

3.婚姻关系证明(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应一并办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1个月内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房产信息无联网县区的,需提供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1.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兰山区北京路8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45-B52

咨询电话:0539-2032100

2.兰山区分中心

兰山区政务大厅东区四楼(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401-407

咨询电话:0539-8355219

3.罗庄区分中心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329-A332

咨询电话:0539-8267316

4.河东区分中心

河东区政务大厅二楼C区(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05-C07

咨询电话:0539-8380996

5.沂南县分中心

沂南县政务大厅三楼(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26-329

咨询电话:0539-3221085

6.郯城县分中心

郯城县政务大厅二楼(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4

咨询电话:0539-6800987

7.沂水县分中心

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8

咨询电话:0539-2239127

8.兰陵县分中心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兰陵县东升路与会宝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2-6

咨询电话:0539-5238227

9.费县分中心

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费县东外环路106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H01-H08

咨询电话:0539-5228016

10.平邑县分中心

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45-148

咨询电话:0539-4885156

11.莒南县分中心

莒南县政务大厅一楼B区(莒南县唐海路777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58-B63

咨询电话:0539-7233599

12.蒙阴县分中心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86)-(3-91)

咨询电话:0539-4271288

13.临沭县分中心

临沭县政务大厅一楼(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44-C47

咨询电话:0539-6215649

六、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临沂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办事指南、公积金提取/缴存、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