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各种户口内容变更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临沂居民户口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临沂居民户口变更所要什么证明材料?临沂本地宝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一、变更姓名

  1、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单位(村居委、学校等)证明;

  3、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父母双方同意并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5、因涉外婚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明或离婚证明;

  6、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二、更正出生日期

  注:公民登记常住户口后,其年龄原则上不能更改。对有足以证明公民户口登记年龄确与本人实际年龄不符的,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从严审查。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或学籍档案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以及相关证明。自二00六年十月十五日起,公安机关对于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办理。

  三、变更民族

  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或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准予变更的证明。

  四、变更、更正性别

  (1)公民因医学变性的,提供三级以上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2)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性别差错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五、变更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等户口登记项目的,需向派出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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