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关于公积金,许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公积金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答案是可以,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临沂本地宝为您解答。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六)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七)农民工或户籍不在本市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九)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十)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十二)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符合上面第一条(一)、(三)、(五)、(六)、(八)、(十)、(十一)、(十二)项规定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子女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住宅商品房、二手住宅商品房、拆迁还建房,且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提取条件但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 职工符合一项或几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次提取时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销户提取的;
(二)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
(三)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流程和地址及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