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供暖后交费有没有滞纳金

导语 进入十一月份,许多临沂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莫过于供热,从11月1日起,《临沂市供热条例》正式实施,临沂供暖后交费需不需要交滞纳金?临沂本地宝为您解答。

  集中供暖后,许多临沂市民因为某些原因还没有交上供暖费,逾期未交需不需要交滞纳金呢?

  答案是需要。供暖10天后收取逾期每天5‰的违约金,请广大临沂用户一定要尽早交费。

  《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 规定: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在采暖期开始前及时足额交纳热费。用户与供热企业未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

  推荐阅读:2017临沂市供热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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