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盖章吗?

导语 临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房地产管理部门1个月内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问:临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盖章吗?

  答:不需要。

  一、申请材料

  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方可申请,应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

  2.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

  3.房地产管理部门1个月内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二、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1.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兰山区北京路8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501-1522

  咨询电话: 0539-8770315 0539-8770320

  2.兰山区分中心

  兰山区政务大厅东区四楼(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410-415

  咨询电话:0539-8355219

  3.罗庄区分中心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329-A333

  咨询电话:0539-8267316

  4.河东区分中心

  河东区政务大厅二楼C区(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C03-C08

  咨询电话:0539-8380996

  5.郯城县分中心

  郯城县政务大厅二楼(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1-4

  咨询电话:0539-6800987

  6.兰陵县分中心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兰陵县东升路与会宝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2-6

  咨询电话:0539-5238227

  7.莒南县分中心

  莒南县政务大厅一楼B区(莒南县唐海路777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58-B63

  咨询电话:0539-7233599

  8.沂水县分中心

  沂水县政务大厅三楼(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8

  咨询电话:0539-2239127

  9.蒙阴县分中心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86)-(3-91)

  咨询电话:0539-4271288

  10.平邑县分中心

  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45-148

  咨询电话:0539-4885156

  11.费县分中心

  费县政务大厅二楼(费县建设路与蒙山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E1-E4

  咨询电话:0539-5228016

  12.沂南县分中心

  沂南县政务大厅三楼(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26-329

  咨询电话:0539-3221085

  13.临沭县分中心

  临沭县政务大厅一楼(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44-C47

  咨询电话:0539-621564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流程和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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