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电话)

导语 临沂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金额。

  一、申请条件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金额。(2022年7月12日起执行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申请材料

  1.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自购房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内),④首付款支付凭证,⑤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注: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自购房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内)。

  2.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④《回迁证》(取得《回迁证》之日起3年内),⑤缴款凭证,⑥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3.农民工在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农村户籍证明,④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⑤缴款凭证,⑥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4.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房地产买卖契约》(自房地产买卖契约生效之日起3年内),④契税完税凭证,⑤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电子证照),⑥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5.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④首付款支付凭证,⑤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6.购买拍卖住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自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年内),④不动产权证书,⑤购房款发票,⑥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上述申请材料,职工能够提供可核实电子证照的,视同提供证照原件。

  三、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1.市直服务大厅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兰山区北京路8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501-1522

  咨询电话: 0539-8770315 0539-8770320

  2.兰山区分中心

  兰山区政务大厅东区四楼(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410-415

  咨询电话:0539-8355219

  3.罗庄区分中心

  罗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罗庄区迎宾大道265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A329-A333

  咨询电话:0539-8267316

  4.河东区分中心

  河东区政务大厅二楼C区(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C03-C08

  咨询电话:0539-8380996

  5.郯城县分中心

  郯城县政务大厅二楼(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1-4

  咨询电话:0539-6800987

  6.兰陵县分中心

  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兰陵县东升路与会宝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2-6

  咨询电话:0539-5238227

  7.莒南县分中心

  莒南县政务大厅一楼B区(莒南县唐海路777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B58-B63

  咨询电话:0539-7233599

  8.沂水县分中心

  沂水县政务大厅三楼(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8

  咨询电话:0539-2239127

  9.蒙阴县分中心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86)-(3-91)

  咨询电话:0539-4271288

  10.平邑县分中心

  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145-148

  咨询电话:0539-4885156

  11.费县分中心

  费县政务大厅二楼(费县建设路与蒙山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E1-E4

  咨询电话:0539-5228016

  12.沂南县分中心

  沂南县政务大厅三楼(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326-329

  咨询电话:0539-3221085

  13.临沭县分中心

  临沭县政务大厅一楼(临沭县正大街与振兴北路交汇处)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C44-C47

  咨询电话:0539-6215649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核。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流程和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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