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小编已经整理好了,详细请看正文。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公告
一、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1.费县城区东至东外环路(原G327国道,含)、西至S231省道张台线(不含)、北至北外环路(原G327国道,含)、南至文砚路(原南外环路,含)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以内为限行区,限行时间为每日6:00—23:00。
2.原G327国道富马路路口至东外环与文砚路路口之间路段为限行路段,限行时间为每日6:00—23:00。
3.费县建设东路(东外环路至祊河大桥西侧匝道口)、肖山北路(东外环路至方马路)为限行路段,限行时间为每日6:00—8:00、16:00—19:00。
二、限行要求
1.以上限行区域(路段)在限行时间段内禁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中型货车(非厢式货车)、大型货车以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通行。
【注:赋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2.限行区域(路段)内各学校出入口两侧各150米范围内为限速路段,符合通行条件的机动车在每日6:00—8:00、16:00—19:00时段(注:法定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除外)在各学校周边限速路段内通行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道路清障清洁、生活垃圾清运、邮政速递、电力通信保障、供热供水抢修等特种车辆或民生保障制式车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禁限行限制。
4.确需在限行时段、限行区域(路段)通行的限行车辆,可在“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办理或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线下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5.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载货等车辆通行、停车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本公告自2025年8月7日零时起,对违反车辆限行管理规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通行规定,原公(通)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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