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死亡人员待遇申领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临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死亡后,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即可领取一次性待遇。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受益者需携带身份证、申报表及承诺书前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3)承诺书(参保人本人无社会保障卡、银行储蓄卡的,申请人需填写承诺书)。
相关材料下载
附件2:告知承诺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退休人员死亡).docx
》》》申请条件
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还有余额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交材料,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办理机构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生保障服务区综合受理H01-H06窗口
》》》咨询电话
0539-860072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养老】获取2021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待遇申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