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导语 临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还有余额的,其法定继承人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待遇领取。

  临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办理对象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还有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申请条件

  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还有余额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3)承诺书(参保人本人无社会保障卡、银行储蓄卡的,申请人需填写承诺书)。

  申请时间

  (一)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交材料,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办理机构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生保障服务区综合受理H01-H06窗口

  咨询电话

  0539-8600721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养老】获取2021养老金计发基数、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待遇申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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