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临沂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导语 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但是申领人需要在参保人死亡后30日内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回答: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30日之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即可领取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600元。金额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规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丧葬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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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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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事孤寡老人怎么办?

  回答:没有继承人的孤寡、“五保”老人,由村居委会代领丧葬补助金作为办理丧事费用。

  3)如果没有在30天内进行注销登记怎么办?

  回答:因迟报、漏报等原因造成多发养老金的,乡镇(街道)人社所在审核材料时,当场告知村居协办员或继承人,多发的养老金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中抵扣,由村居协办员或继承人当场签字确认。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不够抵扣时,按有关规定依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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