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农资经营单位复工指南

导语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莒南县发布关于做好农资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快来临沂本地宝看看吧。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资经营单位(指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种子、农药、农膜、肥料等且具有主体资格的农资经营单位),在报备审核通过后,允许复工营业

  (一)防控措施到位。农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防控责任,签订承诺书,严格执行县疫情指挥部各项通知要求。要明确1名人员,具体负责消毒、测体温、环境卫生等防疫工作。

  (二)员工排查到位。店内员工人数不超过3人,要全面核查员工情况,建立返岗员工管理台账,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对外省返临人员确需上岗的,按规定完善落实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日常排查中,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属地镇街卫生部门报告,并立即暂停经营。

  (三)防控物资到位。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备充足的口罩、84消毒液、消毒酒精、体温计等防疫用品,有条件的可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

  (四)内部管理到位

  1、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员工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建立员工体检台账,对员工实行晨检管理,每日早晨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上岗,并及时安排就医。

  2、加强顾客健康检查要对所有进店人员开展体温检测(检测登记表见附件3),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高于37.3摄氏度)立即向所属镇街指挥部报告。同时监督进店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或拒绝测量体温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店;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报公安部门处理。交易过程中,提倡手机支付,减少现金交易。

  3、加强场所通风要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和卫生管理,加强场所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消毒。要加强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和消毒,重点对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部位(如门把手、收银台、地面、台面、称重台、门帘等)定期不定期进行消毒,每天至少消毒3次。

  符合以上恢复营业条件的农资经营单位,在开业前提前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备,提交开业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见附件1、2)。各镇街要严格把关审核,凡不符合恢复营业条件、存在防疫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一律不允许恢复营业。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1、农贸经营单位开业备案表;

  2、农贸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

  3、体温监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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