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蔬菜运输车辆进出兰陵的提示(4.16)

导语 所有从事蔬菜运输的车辆(含所有车型、长度、吨重),必须具备营运资格并携带营运证明。车辆进入(离开)兰陵前,均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华凯市场)报备;所有报备车辆及人员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以及车辆7天内行驶路线和地点。

  关于蔬菜运输车辆进出兰陵的提示(4.16)

  广大交通运输行业经营单位(企业、公司、个体):

  近日,个别蔬菜运输经营者通过使用多部手机或调成飞行模式、擅自拆卸或停用导航系统等不法手段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已进行了严厉打击。为有力有序保障蔬菜运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所有从事蔬菜运输的车辆(含所有车型、长度、吨重),必须具备营运资格并携带营运证明。

  2. 车辆进入(离开)兰陵前,均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华凯市场)报备,按照提示提供真实信息。未经报备的,一律不得私自进行蔬菜运输经营行为。

  3. 报备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导航系统,确保正常使用,未报备的一律不予审核。不按规定安装、擅自拆卸、断电停用的,一律纳入全县报备车辆黑名单,严禁进入兰陵市场。

  4. 蔬菜运输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和人员信息真实一致,必须由报备的司乘人员驾驶,随行人员必须按照防疫规定和市外来人规定报备。严禁车辆私自转借或中途换人驾驶,不得擅自“接人”“加人”“带人”和乘载中高风险地区来人。

  5. 所有报备车辆及人员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以及车辆7天内行驶路线和地点。进入兰陵后,必须根据工作人员引导配合防控要求,存在风险的车辆及人员全程“点对点、不下车、无接触”,闭环管理。

  6. 对人车不符、私自载人、通过各种途径隐瞒行程,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依据来源:健康兰陵 阳光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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