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导语 2022年1月30日至3月31日,高新区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补充相关举报电话。

  临沂高新区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知》要求,现通告如下:

  2022年1月30日至3月31日高新区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并在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禁限放要求。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经核实后奖励举报人200元,举报电话:开发区派出所8489110 , 罗西派出所8501110.马厂湖派出所8521110.

  临沂高新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取临沂春节各区县烟花禁令、各区县地方烟花燃放区域及时间哦。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