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高速路出入口24小时轮班值守须知

导语 兰陵交警大队在全县3个高速路出入口疫情防控检查点重点部署警力,严格落实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对入兰车辆、人员严格执行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消杀等措施,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同时补充兰陵县返乡政策,确需返乡的,需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如实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

  兰陵县高速路出入口24小时轮班值守须知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动疫情防控落实落细,兰陵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部署安排,积极组织警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为有效阻断疫情输入链条,兰陵交警大队在全县3个高速路出入口疫情防控检查点重点部署警力,严格落实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积极配合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入兰车辆、人员严格执行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消杀等措施,确保不漏一车一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堡垒。

兰陵县返乡政策

一、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国内本土疫情形势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情况,坚持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需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工作单位报备,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掌握防疫政策。

  1、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切实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确需返乡的,需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如实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返乡后积极配合落实防疫要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兰陵,如确需来兰陵的,需落实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兰陵,确需来兰陵的,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采样点信息附后),同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和普通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哨点)、标本采样、实验室检测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场、港口等口岸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及其他物品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集中监管专仓工作人员等)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来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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