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交警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公告

导语 沂南交警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S229省道38KM+600M与正阳路交汇处、S229省道31KM+500M与澳柯玛大道交汇处、S229省道29KM+700M与人民路交汇处、、S229省道25KM+700M与S313省道交汇处等,详见正文。

  沂南交警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沂南交警大队决定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对其点位及功能予以公示:

  1、S229省道38KM+600M与正阳路交汇处;

  2、S229省道31KM+500M与澳柯玛大道交汇处;

  3、S229省道29KM+700M与人民路交汇处;

  4、S229省道25KM+700M与S313省道交汇处;

  5、玉泉路与西外环交汇处;

  6、G233国道1193KM+500与大庄镇振兴路交汇处;

  7、澳柯玛大道与温泉路交汇处;

  8、金波路与正阳路交汇处;

  9、S229省道38KM+600M与正阳路交汇北100米处;

  10、英才路与北外环交汇南100米处;

  11、澳柯玛大道卧龙学校门前路段;

  12、沂南通临沂快速路张庄镇新庄村路段。

  以上新增电子警察,将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行驶、逆行、违法停车、货车禁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公示期自2021年8月24日至28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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