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青年驿站入住申请指南
导语 沂水县青年驿站地点:沂水汽车站西十字路口往北158米路西,北京尚澄时尚酒店;申请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沂水户籍且在沂水县无固定居所的毕业生;申请方式:电话申请;同时补充入住公约和相关管理制度,详见正文。
沂水县首家“青年驿站”落户北京尚澄时尚酒店
一、服务内容
乐业驿站
1.县人社局提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就业岗位推送服务。
2.沂水人才网、沂水企业服务中心、纵横365等平台定期推动县内就业岗位信息。
乐创驿站
3.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创业青年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办公场所、基础办公设施,免费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4.县生产力发展服务中心依托国家级众创空间“七彩云众创空间”提供青年创业工位60个,免费提供办公设备及创业辅导。
乐居驿站
5.青年驿站为来沂求职青年提供1-3天优惠入住(硕士及以上免费,本科每人每天60元),县内精品时尚酒店,安全卫生,温馨舒适。
乐学驿站
6.沂水成才书店购书8折优惠。(书店地址:沂水县金水湾北门口东侧,联系电话:15969958022)
7.县图书馆:凭借个人身份证免费现场查阅资料,可按规定办理借书证免费借阅图书。
8.县博物馆:凭借个人身份证免费参观博物馆。
二、青年驿站地点
北京尚澄时尚酒店
地址:沂水汽车站西十字路口往北158米路西
联系电话:0539-7120111
三、申请条件
提交入住“青年人才驿站”申请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近三年以内毕业,以学信网学籍认证为准)。
2.非沂水户籍且在沂水县内无固定居所的毕业生(以身份证住址为准)。
3.来沂水参加招聘、学术交流、创新创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新冠疫情密切接触史,持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
5.无获准接受“青年驿站”服务的历史记录(一个身份证只可以享受一次“青年驿站”免费服务)。
6.遵守“沂水县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注: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的入住时间提前2-3个工作日申请。
四、申请流程
申请方式
电话申请,联系电话:0539-2251462,注: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的入住时间提前2-3天申请。
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完成条件审核,审核过程将根据申请人申请入住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如在同一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所能提供的床位数,则根据递交申请的时间先后给予安排,审核结果将电话回复申请人。
登记入住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凭身份证、手机号、申请表等证明,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到驿站办理入住,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享受入住优惠;无故逾时未报到的,取消入住申请资格;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提前电话取消入住申请;取消入住后如需入住须重新提交申请。
申请退房
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或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如有延期入住需求,须按照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申请。
五、青年人才驿站入住公约
一、青年驿站为来沂求职青年提供1-3天优惠入住(硕士及以上免费,本科每人每天60元);申请入住需提前2-3天进行电话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收到申请成功通知后,申请人凭身份证、手机号、申请表等证明,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到驿站办理入住,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享受入住优惠;无故逾时未报到的,取消入住申请资格;因故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提前电话取消入住申请;取消入住后如需入住须重新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承诺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对因瞒报、虚报个人信息引起的法律问题,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请人本人到驿站报到登记时,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当场签订入住公约后,方可进入驿站入住。驿站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五、在同一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驿站所能提供的床位数,则根据递交申请的时间先后给予安排。
六、入住人员承诺遵守社会公德,爱护驿站内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如有损害,将按照驿站管理方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入住人员在入住期间要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严禁高空抛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八、入住期间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设置过低等浪费现象;休息时间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须严格遵守驿站查房等管理制度,晚上10点前必须回到驿站,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和管理员联系说明情况,如有违规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如有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查看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驿站,来访人员不得留宿驿站,23:00后谢绝接待来访人员。
十、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入住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电气设备(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由此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入住期间,个人财产及贵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由于个人行为因素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申请人承诺不超过入住期限,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钥匙或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如有延期入住需求,须按照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申请。
十四、疫情防控期间,入住人员需出示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入住时向驿站管理人员出示健康码;自申请入住之日起,每天采取自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出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本人已认真阅读《沂水县青年人才驿站入住公约》,并承诺遵守公约中的各项规则。
本人签名: 时间:
六、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制度
1.申请人在一年内只有一次申请入住机会,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
2.入住人员应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请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如:申请21日至23日入住,21日当天未办理入住,即视为放弃入住,将取消入住资格。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进行说明,否则视为失信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入住青年驿站)。
4.申请审核期最长3天。申请之后,请在3个工作日内注意接听电话。
5.每天采取自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应聘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做好卫生防护,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
6.必须遵守青年驿站各项管理制度。
7.共青团沂水县委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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