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导语 费县青年驿站入住公约: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入住人员出入驿站要到前台进行出入登记;同时补充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费县青年驿站免费入住申请指南

  “青年驿站”为求职大学生提供集免费住宿、政策解读、技能培训、岗位推介、青年联谊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

  一、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1.申请入住,提交申请前请确定好申请时间,入住人员在申请入住日期的第一天及时办理入住,超过日期即视为放弃入住(如:申请1日至7日入住,1日当天未办理入住,即视为放弃入住,将予以取消资格,特殊情况须电话说明)。

  2.入住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驿站报到登记,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当场签订入住公约,方可入住。房间、床位由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3.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措施。

  4.严禁高空抛物,讲究公共卫生,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因不遵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6.入住期间,保护好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个人财产及贵重物品由本人自行保管好,因个人原因或突发情况造成的生命危险或者财产丢失危险等特殊情况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7.驿站内应保持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或发出噪音,23:00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来访人员,不得留宿驿站,23:00后谢绝接待来访人员。

  8.入住人员出入驿站要到前台进行出入登记。

  9.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取消住宿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0.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等(除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外)。离开驿站时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入住人员须合理使用驿站附属设施,入住人员需缴纳200元保证金,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入住人员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以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入住人员需补齐费用承担责任。

  12.住宿原则上不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提前2天时间递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最多延长3天免费入住时间。住宿期满或中途搬走者,要交回房卡,并办理退房手续,不能延期入住。

  二、“青年驿站”地点

  费县双创园“青年驿站”位于许由路与兴达路交汇处南100米路东,蒙萃苑酒店

  三、申请入住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近三年以内毕业,以学信网学籍认证为准)。

  2.非驻临高校、非费县户籍毕业生(以身份证住址为准)。

  3.提供费县企业面试通知书。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当前及入住时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为绿码。

  6.无获准接受“青年驿站”服务的历史记录(一个身份证只可以享受一次“青年驿站”免费服务)。

  7.遵守费县“青年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8.费县团县委拥有最终解释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驿站】可获得临沂各区县青年驿站地点、联系电话、入住申请表、免费入住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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