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建筑业哪些人需要参与工伤保险(附参与方式)

导语 临沂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应当要求企业为自己购买工伤保险,企业应当为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与工伤保险,其他的也应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临沂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参保条件和方式

  1)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2)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下同),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3)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保;

  4)按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确保“先参保、后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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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费率

  1)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3269元)的60%,按60%缴纳;高于300%(即17284元)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

  2)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费率为0.9‰,自国家和我省阶段性减免、降低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取临沂工伤保险缴费指南、缴费时间、标准和比例、工伤认定指南、工伤认定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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