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临沂居民养老关系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临沂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未到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户籍需要转移养老关系可以前往经办机构办理。申请人需携带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等前往村居提交申请。

  临沂城乡居民养老关系转移申请材料如下:

  1)参保人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提出申请;

  第二步:参保人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第三步:村(居)协办员检查材料齐全的,按规定逐级上报至转入地县社保机构;

  第四步:转入地县社保机构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业务,业务办结后通过乡镇(街道)人社所或村(居)服务站告知转入人员。

  》》》转移待遇说明

  1)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2)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可获临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入口/补贴、参保指南、养老金换算、关系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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