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发放标准

导语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2 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条件:

  (1)创业者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

  (3)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创业者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保;

  (4)企业未更换过法人

  (5)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

  点击查看:《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

  2.补贴标准:1.2万元/户,每个企业、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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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小微企业创业补贴责任部门联系以及地址(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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