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看病发票丢了还能报销吗?怎么报销?
导语 临沂医保报销,住院原始发票、门诊原始发票丢失可以提供相关加盖豫园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作为报销凭证,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问——参保人员就医发生费用后原始发票丢失,还能享受医疗报销吗?
答——能报销。具体办法如下:
一、住院原始发票丢失
参保人提供住院时相应医院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二、门诊原始发票丢失
参保人提供相应医院出具的标明发生医疗费用具体数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温馨提示:
参保人应作出不重复报销、不重复享受待遇的书面承诺,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人应提供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并加盖医院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医保经办机构对核实无误或现场核查属实的,按医保政策规定办理报销相关事宜。参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伪造有关材料的、重复报销的,按欺诈骗保处理。
报销政策会有调整,建议电话咨询经办医保业务机构(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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