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导语 临沂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60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保险待遇衔接时待遇各有区别。

  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第一种情况: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第二种情况:

  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应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到达领取年龄后,按规定分段计算养老金标准,合并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三种情况:

  年满60周岁、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且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原老农保待遇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合并领取。

  》》》相关制度衔接

  1)原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人员统一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其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累计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人员应继续缴费;

  3)已经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待遇;

  4)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后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5)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的衔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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