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企业职工因病退休或退职申请条件

导语 满足正常退休年龄和条件的可以正常退休,但是如果职工出现意外,比如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具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一、申请条件

  (一)准予核准的条件

  1.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退职不受年龄限制,只需符合累计缴费满15年。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不予核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二、办理程序

  职工所在单位或县区对病退或退职的职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由劳动关系科两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审核,第一名工作人员对拟退休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审查意见,第二名工作人员进行复审,确认与第一位工作人员结论一致,进行退休核准。通过核准的职工名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审批。

  三、申请时间

  (一)周一至周五,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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