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失业人员人事档案要怎么管理(接收、保管、利用)

导语 失业人员档案也必须要好好管理,当需要接受、保管、利用时改怎么办呢,下面是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具体流程。

  一、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所需材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纸质);

  2、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原件1宗);

  3、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移交表)。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参保单位携带材料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北区社会保险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受理

  材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四、办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北区社会保险档案室

  五、咨询电话:0539-80520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取临沂毕业生档案查询地址、查询入口、提取方法、查询系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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