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如何验收

导语 临沂重大建设项目竣工、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均需要档案组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以下是具体流程。

  一、办理条件

  1.项目属于市重点建设项目,且竣工验收权限为市级部门;

  2.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的项目应具备:

  ①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②基本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并按规定做好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③按《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了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④有符合档案安全管理要求的库房和装具。

  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向市档案局报送申请报告,并填写《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涉密项目线下审批。

  二、申请材料

   验收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三个半月前,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档案局法规业务科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人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或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3、项目批准文件

  4、项目档案编制情况报告

  5、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受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明

  6、项目档案目录

  7、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档案局档案法规业务科(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1号)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1.受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若有上述情况,则取件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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