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导语 近日,山东省人社局、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同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想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看过来,小编为您介绍临沂创业担保贷款的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依规定申请

  借款人可持相关资料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也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到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相关材料。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资格认定证明。

   (三)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

  借款人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向受托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四)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借款人,原则上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其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

  对调查合格并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借贷合同,经办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应一次性告知贷款申请人。

  鼓励各级担保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需要提供反担保的,允许灵活采取一种或多种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担保措施。

   (一)自然人反担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提供一名反担保人即可。

  (二)抵押反担保。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等。

  (三)质押反担保。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有价证券等。

  (四)第三方机构反担保。担保公司,有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等提供反担保。

  (五)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推荐阅读:临沂创业担保贷款用途、额度、期限要求

   临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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