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郯城新原供热2022-2023年度供暖通知

导语 2022年10月11日,临沂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分布了本年度供暖通知,供暖缴费将于10月12日开始,具体详见正文。

  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度供暖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感谢您对郯城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目前,公司已全面完成所属供暖设施的检修、维护,为确保2022-2023年度集中供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热缴费

  (一)缴费标准

  郯城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2008】郯价字第17号)规定的集中供热价格为:按照建筑面积,每个采暖期,居民采暖价格为17元∕㎡,非居民采暖价格为24元∕㎡。对大厅和办公、住宅等特殊房型,建筑层高以3.3米为基数计算,每超高0.1米,按热价的3%加收热费。

  (二)缴费时间

  10月12日-11月10日;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热费的,公司保留停止供暖的权利。如供暖后再行用热,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全额热费并按天加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三)缴费方式

  用户可通过扫描公司二维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绑定供热卡号,利用微信或支付宝自主交费,也可到下列地点交费:

  1、供热公司营业厅(古城路东段南侧供热公司院内一楼);

  2、工行营业厅及其各营业网点。

  (四)注意事项

  1、供热编号是热用户唯一交费编号,请妥善保管记录。

  2、查询供热编号方式:供热公司营业大厅或银行代收网点;用户可在供热营业大厅、收费网点或其他渠道扫描关注供热公司二维码或关注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绑卡”方式查询并进行缴费。

  3、往年报停、平房(阁楼)等需要验收及新增用户需到供热公司营业厅交费并进行开阀(验收)登记,我公司将安排人员尽快开启阀门。交费后未登记开阀的用户,造成晚供暖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4、微信、支付宝交费需开具发票的,须于交费当月到供热公司财务部(三楼东侧)登记并开具。逾期,我公司将以小区为单位汇总开票,不再向住户单独开具发票。

  二、报停业务办理

  1、政策规定: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本采暖季办理报停时间、地点:

  报停时间截至10月30日。今冬不用热用户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供热公司一楼用户接待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报停注意事项用户报停,须具备分户控制条件。进出户阀门为供热公司专用锁闭阀且关闭良好的,用户报停后由供热公司安排人员关闭阀门;非供热公司专用锁闭阀或阀门无法正常关闭的,需自行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断开及以后的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次年开、停需重新申请。

  4、报停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出现跑冒滴漏请及时维修更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5、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正常用热,需交纳全额热费。经我公司催告仍不交纳的,将停止为其供热。如再申请恢复用热,需补交热费及延期付款违约金。

  6、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临沂市供热条例》等规定:采暖期内私自接通或恶意欠费的用户,除全额交纳热费外,并对个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单位用户可以处1万元-5万元罚款;性质恶劣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低保、特困办理

  根据郯城县政府规定,享受供热补贴的低保、特困用户请在11月10日前携带低保证/特困证、房权(不动产)证、身份证,到供热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标准交纳热费。

  四、关于疫情防控

  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办理供热业务请自觉做到:

  1、佩戴口罩;

  2、扫“场所码”进行登记;

  3、配合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及核酸检测记录(不得超过72小时);

  4、保持一米间隔。

  办理业务时间:8:00---17:00(节假日不休)。

  五、管网注水及供暖时间

  1、管网注水、打压

  每年的11月10日前,我公司将陆续对供热管网进行注水、打压,请热用户及时关注我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及所在小区的通知公告栏、单元门、传达室等张贴的注水打压通知等,用户如需维修、更换室内采暖设施或长时间家中无人,请自行关闭入户阀门,使之与主管网隔断。注水后,如有家中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热线电话告知供热公司,我公司将及时配合处理。

  2、供热时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郯城县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的3月10日。自2016年冬季开始,根据郯城县政府增加10天供热的要求,暂时调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我公司将按郯城县政府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缴费地址:

  1.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古城路东段南侧)

  联系电话:6136517

  2.郯城县工行代收费网点:

  工行营业厅(人民路银都超市东侧)

  联系电话:6102988

  西关营业厅(人民路西关派出所西侧)

  联系电话:6221358

  希望储蓄所(建设路与郯中路交汇路南)

  联系电话:6103788

  温馨提示:

  首先,要对家中采暖设施、管道接口处及进出户阀门、家中控制阀门进行细致检查,确保连接良好,阀门开关顺畅,无漏水、滴水、渗水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其次,找专业人士对暖气片进行冲洗,确保无积垢、堵塞现象,采暖设施上及周围不要堆放杂物,保持良好的散热空间,不要包装过严,以免造成散热不畅;

  如果前期暖气出现不热等情况,可以适当开启暖气上的排气阀进行排气,但是不能随意排放或取用采暖设施里的热水。

  此外,家中私自安装换热器的用户应将其拆除,以免循环水运行后温度降低,影响整个小区供暖质量,请广大居民积极监督举报偷暖盗暖现象。

  去年运行期间,因管网老化、破损等出现跑冒滴漏、停热维修的小区,物业或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务必于供热前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今冬正常供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郯城供暖】可获临沂郯城本年度供暖缴费时间/标准/入口、缴费指南、电话、注水/报停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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