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导语 临沂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临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办理机构 |
各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办理地点 |
各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咨询电话 |
各县区居(农)保处电话:兰山区8212216,罗庄区8243297,河东区8382008, 郯城县6107627,兰陵县5215041,沂水县2231584,蒙阴县4277878, 莒南县15725771287,平邑县4688807,费县2110950,沂南县3228012, 临沭县2131066,高新区7109030,经济区6011399,临港区7773356,蒙山旅游区637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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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 |
办理期限 |
根据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规定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发放证件或证明 |
无 |
权利和义务 |
权利:1.提出申请 2.查询个人账户情况 义务:向经办机构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 |
申请条件 |
1.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未到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 |
申请文书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
申请所需材料 |
参保人户籍关系转移证明、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办理程序 |
1.参保人员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村(居)协办员检查材料齐全的,按规定逐级上报至转入地县社保机构。 3.转入地县社保机构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业务,业务办结后通过乡镇(街道)人社所或村(居)服务站告知转入人员。 |
办事依据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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