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时间和地点
导语 莒南县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受理地点: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10号窗口毕业生就业科。
莒南县关于受理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460号)要求,现就受理莒南县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受理地点: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10号窗口毕业生就业科。
二、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2、2017-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3、2017-2021年毕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扶持政策;
4、台港澳大学生同等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扶持政策。
三、申领条件
1、应为在2021年度内办理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且正常经营,申领人员为法定代表人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
2、注册地在莒南县范围内;
3、创业场所的所有权不归申请人所有,应为租赁形式。
四、申请所需材料
1、莒南县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属于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及台港澳大学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租赁场所的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或民办非企业需提供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以上提到的复印件均需两份。
附件2:诚信承诺书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依据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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