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沂市技师学院招聘范围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决定引进高技能人才7人,小编整理了招聘范围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2025年临沂市技师学院招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以及从事实训教学的意愿。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8、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5月以前取得。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5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引进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3、凡与临沂市技师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近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校内教职工,在相关工作中须按照《临沂市技师学院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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