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廉租房申请报名须知(时间+地点)

导语 2021平邑县廉租房申请房源数量2套,位于莲花山公园北,莲花园廉租住房;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7日;报名地点:府前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时补充相关内容,详见正文。

  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申请廉租住房的公告

  2020年因承租人购房、收入条件变化等原因,腾退出廉租住房2套,根据《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2021年度决定对腾退的廉租住房进行再分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房源情况

  本次进行分配的廉租住房共计2套,位于莲花山公园北,莲花园廉租住房。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府前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三、凡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按照公示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摇号选房。逾期不参加选房者,视为放弃。

  四、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先摇号确定选房资格,再摇号确定房号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实提供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2、申请人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如实申请,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的个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经查实,纪委监委将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0539-2060169

  六、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详细描述家庭现状、收入等情况) ;

  (2)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

  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提供房产证原件及

  复印件;无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原

  (4)有单位的未退休职工,提供夫妻双方2020 年度全年工资银行流水账单,无工资收入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已退休的职工,提供2020年度全年养老金发放流水账单;无单位、无职业的人员提供承诺书一份(详细描述无单位、无收入现状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审核程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合格人员名单,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

  特此公告

  平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临沂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廉租房】可获取平邑县廉租房申请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条件及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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