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陵县普通高中录取政策

导语 兰陵县已经公布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 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录取。

  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 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 级及以上等级。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 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录取批次

  特长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 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2023年兰陵县 东苑高级中学、兰陵县第六中学、兰陵县第七中学、临沂市隆 礼高级中学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 学校制定,县教体局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各招收 特长生的高中学校根据已公布的特长生录取方案自主录取特长生,特长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对专业 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批,可适当降分录 取。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 计划指标。各学校的特长生专业类考试一般安排在初中学业水 平考试后进行。录取名单于7月6日前报县教体局汇总备案,并张榜公示向社会公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普通生录取

  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工作在兰陵县2023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平台上统一进行。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的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行为。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民办 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 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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